在商標保護策略中,防御性商標注冊是企業為防止他人搶注、傍名牌而在核心商標之外,在與自身業務相關或可能相關的類別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。根據《商標法》第四十九條規定,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,即俗稱的“撤三”。防御性商標因注冊目的本非立即投入使用,極易成為“撤三”申請的目標。如何有效維護防御商標,避免因“撤三”而失效,成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課題。本文旨在分享幾種實用策略,幫助企業守住這道重要的防護墻。
核心策略:構建“使用”證據鏈
應對“撤三”的關鍵在于證明商標在指定三年期間內進行了“真實、合法、公開的商業使用”。對于防御商標,需有策略地創造和保留使用證據。
絕招一:許可關聯公司使用并備案
將防御商標許可給集團內的關聯公司(如子公司、分公司)使用,并簽訂規范的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》,及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許可備案。被許可方在實際經營中(如產品包裝、宣傳資料、網站、門店)對商標進行使用,所產生的證據均可作為該商標的使用證明。此方法能將集團內的商業活動有效轉化為商標的使用證據。
絕招二:象征性使用的藝術與風險把控
在法律實踐中,為維持商標注冊而進行的、未形成規模市場的“象征性使用”也可能被認可,但其證據必須能夠體現“真實使用意圖”和“商業使用性質”,而非純粹為應付“撤三”的虛假行為。例如:
重要提示:象征性使用需注意尺度,證據鏈必須完整、真實、時間連續。若證據被認定為“為維持注冊而進行的象征性使用,并無真實使用意圖”,仍有被撤銷的風險。
絕招三:在相關商品/服務上主動啟用
這是最根本、最安全的防御方式。隨著企業發展或業務拓展,可考慮將部分防御商標實際投入到新產品、新服務或新子品牌中,即使規模不大。例如,將注冊在服裝類的防御商標用于員工工服或定制客戶禮品;將注冊在各類服務上的商標,選擇一兩類進行試點推廣。真實的商業使用是最有力的抗辯理由。
絕招四:巧用《商標法》中的“正當理由”
《商標法實施條例》第六十七條規定,不可抗力、政府政策性限制、破產清算等無法控制的正當事由,導致商標連續三年未使用的,屬于“正當理由”,可抗辯“撤三”。企業需注意收集和保留能證明存在此類客觀障礙的證據,如政府相關禁令文件、重大重組或破產清算的法律文書等。
絕招五:規范內部管理,建立證據檔案庫
防御商標的維護是一項長期系統工作。企業應建立專門的商標管理制度,指定專人負責:
防御商標是企業品牌護城河的重要組成部分,其維護貴在“未雨綢繆”與“持續管理”。單純注冊而不維護,無異于構筑一道隨時可能坍塌的圍墻。通過上述策略的組合運用,特別是構建真實、規范、可追溯的商標使用證據鏈,企業能夠顯著提升防御商標的穩定性,有效抵御“撤三”風險,為品牌的長遠發展筑牢法律根基。知識產權保護無小事,細節決定成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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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5 22:54:18